董事會

 

董事會職責

 

 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第12條,對於下列事項應提董事會討論: 

  1. 本公司之營運計畫。
  2.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但半年度財務報告依法令規定無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不在此限。
  3. 依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4.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5.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6. 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董事長之選任或解任。
  7.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8. 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性質捐贈,得提下次董事會追認。
  9.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之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董事會多元化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提倡並尊重董事會多元政策,根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如: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及專業知識與技能(如: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本公司亦以上述多元化方針為依歸,於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及「董事選任程序」第 3 條之規定,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A.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B.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A.營運判斷能力。

  B.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C.經營管理能力。 

  D.危機處理能力。

  E.產業知識。

  F.國際市場觀。

  G.領導能力。 

  H.決策能力。

本公司之董事會成員來自產學界各領域,具備跨產業之學術能力及實務管理經驗,相信多元化專業度及互補能力,能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結構之健全發展,兼持多元化方針提升公司整體表現及達到公司治理目標,進而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發揮董事會各功能性委員會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提昇資訊透明度。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皆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 條之3 第3 項及第4 項規定:董事會成員間(包含4名獨立董事)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本公司之獨立董事皆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之積極資格、消極資格及獨立性之認定標準。
除符合上列相關法規外,本公司7席董事中,4席為獨立董事,佔全體董事席次之57.14%,亦能反映本公司董事會之獨立性

 

 

董事會成員

 

  第十一屆董事成員名單 (任期:112/05/25~115/05/24)

職 稱姓 名性別
年齡
國籍

或註冊地

主要經(學)歷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董事長

東大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

民國

-

-

代表人:許國基

(註2)

65~70

中華

民國

國立高雄大學國際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中州技術學院國際貿易系學士

本公司執行長

本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越南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董事長

越南台灣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大發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長

高大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大普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副董

事長

高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

民國

-

-

代表人:陳伯禎

35~40

中華

民國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學士

普惠醫工(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品泰吉有限公司負責人

品泰吉有限公司負責人

董事

億代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註3)

-

中華

民國

-

-

代表人:蕭清組

(註4)

65~70

中華

民國

建國科技大學電子科

臺灣電力公司業務組服務員

-

代表人:黃隆虎

(註4)

60~65

中華

民國

逢甲大學EMBA亞洲透析服務公司(ASIA RENAL CARE)台灣分公司營運經理

億代富國際(股)公司監察人

董事

莊正國

(註5)

65~70

中華

民國

聯合大學工管科

彰化師範大學企業

高階管理碩士

彰化師範大學管理組博士班(就讀中)

普惠醫工(股)公司

總經理

-

獨立

董事

許智誠

55~60

中華

民國

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士

紐約州立大學石溪

分校資訊工程碩士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資訊工程博士

臺灣中央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副教授

臺灣中央大學企業資源規劃中心指導老師

獨立

董事

黃昱勳

35~40

中華

民國

國立台北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丞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經理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組長

丞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獨立

董事

賴嘉輝

55~60

中華

民國

中華民國綠色能源協會副理事長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兼任助理教授

私立建國科技大學 兼任助理教授

高僑自動化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金森寶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日期會議名稱重要決議事項

113.03.12

一一三年第一次

董事會

1.通過本公司於一一二年度第四季財報自行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規定認列資產減損損失案。

2.通過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提撥案。

3.通過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4.通過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5.通過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通過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7.通過本公司擬辦理一一三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8.通過擬訂一一三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之員工認股辦法案。

9.通過檢視獨立董事酬金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案。

10.通過檢視董事酬金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案。

11.通過檢視執行長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案。

12.通過檢視總經理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案。

13.通過擬制定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非確信服務事先同意之流程與一般政策案。

14.通過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辦法修訂案。

15.通過民國一一三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案。

16.通過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之期間及處所。

113.04.09

一一三年第二次

董事會

1.通過擬訂定一一三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認股基準日案。

2.通過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現金股利分派事宜案。

3.通過新增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113.06.27

一一三年第三次

董事會

1.擬訂定一一三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案。

2.通過申請金融機構授信額度續約追認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生產循環」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與「內部稽核制度」辦法案。

5.通過台灣普惠全廠人員調薪案。

113.07.26

一一三年第四次

董事會

1.通過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越南台灣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一期廠2樓3樓潔淨室設備投資案。

2.通過本公司對100%投資之子公司越南台灣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113.08.09

一一三年第五次

董事會

1.通過本公司一一三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2.通過本公司對100%投資之子公司越南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業務往來資金貸與案。

3.通過本公司擬向彰化銀行新增加申請中期不動產擔保授信額度案。

4.通過申請金融機構授信額度續約案。

5.通過擬解除億代富國際(股)公司法人董事改指派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通過本公司倉庫及營運總部興建案。

7.通過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越南台灣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第三期廠建廠投資案。

8.通過本公司擬對100%投資之子公司越南台灣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現金增資1,800仟美元案。

臨時動議:

1.通過本公司擬向永豐銀行新增加申請中期擔保放款授信額度案。

 2.通過本公司擬向台中銀行申請中期放款授信額度案。

 3.通過本公司擬向元大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續約案。

113.09.20

一一三年第六次

董事會

1.通過本公司一一三年上半年度盈餘分派案。.

113.12.09

一一三年第七次

董事會

1.通過一一四年度預算案。

2.通過一一四年度稽核計劃案。

3.通過本公司向中國信託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續約案。

4.通過本公司原向台中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案之條件變更及提高抵押權設定金額。

5.通過「採購循環」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修訂案。

6.通過「會計制度」及「印鑑使用管理辦法」修訂案。

7.通過「核決權限管理辦法」及「獎金及紅利發放管理辦法」修訂案。

8.通過越南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擬續向越南台灣普惠醫療工藝責任有限公司租賃廠房案。